经开区这里发生高处坠落事故致一人死亡,被省里通报

   日期:2022-05-09     浏览:10191    评论:0    
核心提示:经开区海博长安府二期,发生高处坠落事故致一人死亡,被省里通报4月12日,楼主从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临沂市经济技术开
 

经开区海博长安府二期,发生高处坠落事故致一人死亡,被省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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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楼主从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临沂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博长安府二期项目发生1起高处坠落事故,“4.6”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博长安府二期项目工地现场发生1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该工程建设单位为临沂海博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鲲翔,项目负责人史水法),施工总承包单位为江苏银松建设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江苏省,法定代表人孙育鹏,项目负责人刘磊),施工专业承包单位为南京祥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江苏省,法定代表人孔祥贵,项目负责人史红云),监理单位为山东天健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百果,项目负责人徐伟)

事故直接涉及的施工、开发、监理等单位公示警示为全市施工安全风险企业,责令事故项目全面停工整顿,暂停该项目预售或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


小编
小编有话说:安全生产是国家的一项长期基本国策,是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证,也是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进一步实行改革开放的基本条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无论是生产单位或劳动者都应充分尽到安全生产义务,切实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财产损失,促进企业和社会经济发展。
      安全生产只有进行时,没有冷热期。人命关天的大事,必须警钟长鸣,一刻都不能放松。时值疫情防控紧张进行时,生产经营任务繁重,但在安全生产方面绝不能有“歇歇脚”“松口气”的侥幸心理和松懈想法。
编辑  藏龍   新闻热线  1460108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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