惨!临沂一醉酒女子在洗浴中心被强奸!

   日期:2021-03-04     浏览:1203    评论:0    
核心提示:3月1日,据12309中国检察网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检察院消息:被告人鲁某某在洗浴中心一房间内见被害人一人醉酒睡着在床上,遂脱光衣
 

3月1日,据12309中国检察网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检察院消息:被告人鲁某某在洗浴中心一房间内见被害人一人醉酒睡着在床上,遂脱光衣物与不知反抗的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具体案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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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强奸犯鲁某某被逮捕

强行与醉酒女子发生性关系
被告人鲁某某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依法审查查明
被告人鲁某某系临沂市兰山区**路**洗浴中心服务员。2020年9月18日3时许,被告人鲁某某在**洗浴中心二楼工作时,见客人赵某某醉酒后行走踉跄,将赵某某送至其与两个女友开的**房间休息。

 

当日6时许,被告人鲁某某在洗浴中心二楼见到赵某某的两个女友,得知赵某某因醉酒在房间打闹吐酒致女友们到二楼大厅休息,遂自行到**房间查看。

 

被告人鲁某某进入房间后,见赵某某一人醉酒睡着在床上,遂脱光衣物与不知反抗的赵某某发生性关系,后赵某某意识清醒后反抗,被告人鲁某某停止与其继续发生性关系。

被告人信息

 

被告人鲁某某,男,1996年生,汉族,初中文化,山东省莒南县人,务工,户籍地山东省莒南县**镇**村,现住**村。2020年9月1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2日被逮捕。

女生如何避免被侵犯

1、注意衣着打扮
许多性侵害行为是由不恰当的衣着打扮诱发产生的,过分暴露的衣着及妖媚艳丽的化妆等,都有可能激起他人的性冲动和错误联想,引起他们的性侵害行为。

 

2、注意言行举止
轻佻放肆的言语,过分热情活泼的行为举动,都有可能使他们产生误解,导致性侵害行为。

 

3、注意行走路线
女性不宜在偏僻、阴暗、狭窄的道路或巷子行走。夜晚行走时,要选择行人较多、路灯比较明亮的道路行走,并且尽可能在道路中间行走,不宜在马路边或路灯昏暗的地方行走。经过茂密的树木、建筑工地、废弃房屋、桥梁涵洞时,要特别小心。

 

4、注意环境
防范女性单独在家在家中睡觉休息时,应当注意关闭窗户,锁好房门,避免虚掩房门的做法。尤其在夏天开窗午睡、夜晚就寝时,一定锁好房门,固定好窗户,挂上窗帘,避免外人直接看到屋内情况。

 

5、注意辨别他人言语
听到别人的恭维话时,要注意辨别对方的言外之意和进一步的企图。遇到别人说挑逗性的话时,应当恰如其分地引开话题或者离开对方。

 

6、谨慎结交朋友
研究表明,在强奸犯罪中,大量的犯罪是发生在熟识的人们之间,属于“熟人强奸”。发生在熟人之间的其他性侵害行为,也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因此,要注意谨慎地结交

 

7、平和待人
平时应当礼貌待人,即使别人有不当言行,也应当有理有节地处理,切忌做出过分的反应,尖嘴利舌,用刻薄、狠毒的言语挖苦、侮辱别人,很容易激起别人的报复心理,引起复仇性的性侵害行为。

 

8、防狼道具
喷雾剂(要对准眼睛),电击器(先看说明书,尤其是有效距离),还有这两样要看准时机使用,通常第一次不成功就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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