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委原书记陈勇受审:受贿超1600万

   日期:2023-05-05     浏览:6121    评论:0    
核心提示:山东厅官陈勇受审。据山东高法微信公众号消息,2023年5月5日,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山东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原副主
 山东厅官陈勇受审。

据“山东高法”微信公众号消息,2023年5月5日,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山东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陈勇受贿一案。滨州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陈勇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滨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7年1月至2019年11月,被告人陈勇利用担任淄博市委常委、桓台县委书记,济南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德州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土地出让金返还、项目建设、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620万余元,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陈勇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陈勇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群众近二十人旁听了庭审。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公开资料显示,陈勇,男,汉族,籍贯山东淄博,出生地山东青岛,1960年1月出生,198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1月参加工作,山东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陈勇早年长期在淄博市工作,2011年出任济南市委常委、秘书长、组织部长,2015年调任德州市委书记。2019年卸任德州市委书记之后,陈勇出任了山东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22年8月被查。

经查,陈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子女安排工作,在干部职务晋升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践踏纪法底线,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土地出让金返还、环评手续办理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值得一提的是,陈勇被查之前,其在淄博市桓台县任职期间的搭档王可杰已先行落马,并在陈勇被查的同月被“双开”。公开简历显示,陈勇与王可杰在桓台县曾搭班子,分别担任县委书记、县长,陈勇调任济南市委常委之后,王可杰接任了县委书记一职。

2023年3月24日,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可杰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王可杰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五万元;查封、扣押在案的赃款赃物依法处置,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7年春节至2020年春节前,被告人王可杰利用担任山东省桓台县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建设推动、职务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112.768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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